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发布时间: 2021-12-01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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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5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9〕115号)

  (五)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广州市荔湾区门户网站

  (四)监督渠道:区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平台(http://www.lw.gov.cn)、电话监督(020-81814216)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

一级

二级

1

组织机构

领导分工

工作分工

办公室

2

政府机构

工作职责

办公室

3

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办公室

4

政府文件

规范性文件

区司法局会同区属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区司法局

5

其他文件

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有关通知、通告、决定等主动公开文件。

办公室

6

政务动态


区情政务动态、领导会议活动等信息。

办公室

7

财政预决算


区政府办财政预算、决算

办公室

8

政府工作

报告


报告原文

办公室

9

其他

规划计划

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等

各牵头起草部门

10

政府网站

工作年报表

荔湾区官网工作年报表

区政务和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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