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1-22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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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20201231日前超过许可期限未办理延期批准手续的,以及依据企业主动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申请,由广州市荔湾区应急管理局(原广州市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见附件)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上述企业仍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应按照国家的规定,向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企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或者企业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对应法律责任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荔湾区应急管理局  

20211月19日   

 

 

 

 

 

 

 


附件:

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所属街道

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原证有效日期

注销日期

注销原因

1

逢源

广州南腾化工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23号富力商贸中心2510室

麦英其

穗荔危化经字﹝2016﹞000049号

2016.06.29-2019.06.28-2022.06.27

2020.12.29

暂停经营

2

金花

广州市菲睦斯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88号8907房

陈龙

穗荔危化经字﹝2017﹞000095号

2017.12.18-2020.12.17

2020.12.17

超期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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