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4年1月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06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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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2024年1月31日前超过许可期限未办理延期批准手续的,以及依据企业主动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申请,由广州市荔湾区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上述企业仍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应按照国家的规定,向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企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或者企业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对应法律责任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荔湾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     

附件:               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所属街道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原证有效日期

注销日期

注销编号

注销原因

1

昌华

广东富莱德制冷科技有限公司

尹华雄

穗荔危化经字[2021]000174号

2021.09.15-2024.09.14

2024.01.08

穗荔应危经销[2024]001号

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2

昌华

广州市升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区家荣

穗荔危化经字[2020]000164号

2020.12.09-2023.12.18

2024.01.15

穗荔应危经销[2024]002号

行政许可届

满未延续

3

西村

广州绿百草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袁志华

穗荔危化经字[2021]000167号

2021.01.19-2024.01.18

2024.02.06

穗荔应危经销[2024]003号

行政许可届

满未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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