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9日

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201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3-04-28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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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荔湾区财政核定支出明细表
                          第一部分 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能
  (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二)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三)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五)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六)发展街道经济,承担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责任,为辖区内各类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它各种服务,以经济、法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辖区经济发展。
  (七)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和协助婚姻登记管理、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八)指导和帮助经济联社、社区居委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经济联社、社区居委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九)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十)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
  纳入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2013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
 行政单位
 2
 荔湾区东漖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
 荔湾区东漖街社区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荔湾区东漖街文化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行政编制实有 29人,工勤 4 人。离退休人员13人。事业编制实有9人。
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2013年度总收入预算173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498.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139万元;上年专项结转财政拨款97.1万元。
   二、201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2013年度总支出预算1735万元,包括:基本支出819.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4.52万元;项目支出817.98万元。上年专项结转财政拨款支出9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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