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9日
2011年,广州市荔湾区司法局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5.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9.75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5.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75万元。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1 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29.75万元。开支内容包括:车辆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到各司法所检查工作、普法宣传运送资料、赶赴现场调处、上门走访居住外区的社区矫正对象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汽车保管费及保险费等。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 5.9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对外开展合作与交流、与相关单位交流业务工作情况及接受工作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