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荔湾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2-10-25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荔湾区

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21012日在广州市荔湾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区审计局局长杨立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现汇报我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2021年10月,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并就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区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有关部署要求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扎实成效体现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至20229月,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86个问题,有83个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96.51%,整改有关问题金额33 569.65万元,其中:已上缴财政478.63万元,落实支出1 019.23万元,调账处理32 071.79万元,推动完善工作制度6项。

二、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3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关于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方面的问题。

1.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至预算单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强化了“数字财政”系统的应用,通过“数字财政”系统接收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后,在该系统将指标下达至预算单位,保障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及时下达,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2.对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价款收入中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在2021预算年度按规定进行计提并纳入当年预算管理。

3.对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转发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要求区属各预算单位将应当公开的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在指定的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关于部门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1.预决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2个部门加强了对项目预算编制前的评估和可行性论证,有效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1个部门按照审计处理意见要求,完善了对6个下属单位的预算批复手续。

2.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问题。1个部门加强了新增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得到提升。4个部门通过整改,在2021年年初预算中实现细化量化绩效目标。1个部门完善了预算绩效申报审核,确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与预算资金量相匹配。1个部门已按规定公开了预算绩效目标。1个部门已按规定对部门整体绩效进行监控。1个部门加强了绩效考核监管,确保自评分数客观真实。

3.非税收入管理不严格问题。2个部门已按规定全额上缴物业租金收入共计46.97万元。1个部门通过积极协调,收回了3处物业的租金收入1.47万元。

4.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1个部门加强了培训费支出预算管理。2个部门通过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杜绝出现超预算列支差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问题。3个部门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纠正了无预算和超预算采购问题。

5.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2个部门加强了项目预算资金管理,做到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3个部门已对历年结余结转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按规定上缴财政25.07万元。

6.关于财务管理不完善问题。2个部门已调整规范了有关会计账目,涉及金额370.15万元。1个部门已按规定补充完善了不良投资核销手续。3个部门按规定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其中有1个部门清理后上缴财政47.08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1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关于贯彻“六稳”“六保”工作部署专项审计方面的问题。

1.对71个重点建设项目未完成年度投资计划问题,通过定期组织召开推进会、发出提醒函、现场跟踪督办、工作激励、典型带动等方式,切实推动我区各项重点建设项目提速增效。

2.未按规定及时发布政府投资项目产生的就业岗位信息问题,已按要求整改。

3.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不规范问题,已按要求整改。

4.超范围发放补贴问题,已按规定全部追回并上缴国库。

(二)关于荔湾区“三促进”专项审计方面的问题。

1.对5项促进就业优先方面补助补贴资金未及时发放问题,已落实发放1002.73万元,涉及5650人和160家企业。

2.对9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与市的要求不一致问题,3个部门已修改了申报指南,实现了市、区两级刚性统一的要求。

3.对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方面的5个问题,区财政局组织开展未入库项目补入库工作,确保了71个未入库项目全面完成入库申报审核;综合运用“数字财政”系统,实现预算批复与绩效目标同步下达;加强审核把关,确保绩效指标设置符合规定要求;按照“全面自评、部分复核和重点评价”的原则,实施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督促预算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公开绩效评价报告,有效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三)关于对口帮扶连州35条省定相对贫困村帮扶工作跟踪审计方面的问题。

1.对帮扶资金台账不规范问题,已指导帮扶村列明帮扶资金支出明细,做到总账与支出明细完全匹配。

2.对扶贫项目资料不齐全问题,组织开展了检查督导,推动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

3.对共管账户未按规定注销问题,已办理账户资金转移及注销手续,完成了三方共管账户的注销。

四、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1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关于荔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专项审计调查方面的问题。

1.对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居民垃圾分类知晓参与率、月执法检查频次等3项考核指标未达要求问题,区城管执法局通过充分发挥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作用、坚持每日排名通报厨余垃圾分类量、加大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等措施,促进了相关考核指标得到实质性提升,实现了预期目标。

2.对垃圾分类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11个街道对合同约定事项进行补充,完善工程验收手续,补全了有关工作记录。

3.对项目经费支出进度缓慢问题,通过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推动二次分配资金支付率不断提高;对未按时发放垃圾分类督导员专项补贴问题,4个街道已向有关人员发放补贴16.50万元。

(二)关于荔湾区拆除违法建设专项审计调查方面的问题。

1.部分街道未完成年度拆违工作任务问题,相关街道攻坚克难,结合重点项目开展,加快推进违建拆除任务,有效推动完成区下达的违法建设治理年度工作任务。

2.违法建设底数不清问题,区城管执法局通过强化协调配合,共享信息资源,加强培训指导,采取网格化巡查、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做好违建信息采集和数据更新,完成违建摸查13951宗,摸查违法建设面积305.06万平方米,全部录入违建底数摸查系统。

五、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24个,已完成21个问题的整改,尚有3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

(一)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方面的问题。

1.多列资本公积2亿元问题,已进行账务调整,确保了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2.未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未摊销无形资产共计1.02亿元问题,已按会计制度规定计提和摊销。

3.收到代持国有股权红利82.75万元未上缴财政问题,已按规定比例申报上缴2020年度国有资本收益22.34万元。

4.物业出租未按规定报区政府审批问题,已健全了物业租赁事项内部控制制度,后续物业出租事项均已经集体决策并上报审批。

(二)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方面的问题。

1. 4个部门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登记入账问题,有关部门完善了入账手续,补计固定资产80.15万元。

2. 1个街道两处物业资产长期闲置问题,该单位健全了资产使用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闲置物业盘活使用方案,756.01平方米闲置物业已明确了具体用途。

3.1个街道下属单位未经审批借出环卫车辆问题,该街道已收回借出车辆并已按公务用车规定实施集中管理。

4. 1个部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调减了重复入账的房屋资产1021.17万元,调减其他资产392.52万元。

5. 1个部门未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报废问题,经全面清查,报废固定资产7.55万元。

(三)关于区属公有房屋建筑物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方面的问题。

1.针对家底不清,权属不明的问题,区财政局制定并印发了《荔湾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关于落实审计整改建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方案》,推动区属各单位强化国有资产产权意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措施。区资产运营中心已将接收各单位移交的物业资产评估入账,有关部门已完成520处1元入账物业的重新评估入账工作,2个单位应核销的7处房产已申请核销。

2.针对闲置浪费,使用低效的问题,区财政局建立了区属国资物业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制定了《关于完善荔湾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方案》和《关于完善荔湾区行政事业单位区域外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方案》,有效推动了国有经营性物业闲置浪费问题的逐步解决。

3.针对物业被占,权益受损的问题,收回被侵占物业28处,提起法律诉讼9处,其他被侵占的物业也已通过协商清退等方式落实整改。

4.针对管理不善,影响收益的问题,有关部门已采取发函协商处理、提起法律诉讼等方式,推动解决物业承租方不交租金、少交租金问题;一个单位向区财政已清缴国有物业出租收入329.48万元。

六、持续推进整改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从目前整改情况看,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纠正,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需要持续推进整改的3个问题:一是部分重点建设项目(荔湾中心医院、一中大坦沙校区、区会议中心等)建成并投入使用后,一直未办权属证明问题,涉及投资金额共计6.08亿元,建筑面积共计15.79万平方米。二是有2个街道(华林街、岭南街)的物业被拆迁后,长期未取得拆迁补偿问题,涉及面积共计199.97平方米。三是有9处面积共计699.30平方米的国有物业(东漖经济联社总社)被长期占用问题。上述问题全部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档案资料缺失、有的涉及不稳定因素、有的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相关单位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区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进,督促落实。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力度,不断健全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审计机关督促检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贯通协作的整改工作机制,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服务荔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