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残联: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4〕143 号,详见附件),现将 2025 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9.24万元下达你们。具体资金用途、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在2025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上级补助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此次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区财政部门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同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请你会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发挥财政资金预期效益。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