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建设园林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建〔2025〕1号),现将本次资金安排情况转下达给贵局(具体明细及金额详见附件)。请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与市有关部门对接明确任务清单,制定项目明细绩效,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