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5〕14 号,详见附件),现转下达 2025 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0.5万元,具体资金用途、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上级补助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科学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并作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盖章正文.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