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穗财保〔2025〕101号,详见附件),现转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0.5万元,具体资金用途、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请按中央补助标准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年终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二、此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数字财政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