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穗财保〔2025〕115 号,详见附件),现转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29万元,具体资金用途、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 2026 年预算年度开始并在上级转移支付实际到位后按程序下达。
二、此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请在数字财政系统及时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财政部门依托数字财政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zip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