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五批)的通知》(穗财保〔2026〕1 号,详见附件),现转下达 2025 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五批)102,000元,具体项目、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在上级转移支付实际到位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按照规定的补贴标准,统筹使用上级安排的补助资金,加快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年终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二、此次下达的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304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含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五批)的通知.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