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1-28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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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穗财保〔2026〕18 号,详见附件),现转下达 2025 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第三批)预算 50万元,具体资金用途、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在上级转移支付实际到位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该项资金为“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绩效资金,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三公”经费,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补贴等费用,相关债务还本付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涉及审计、财政监管等发现问题未有效整改的项目,已就同一内容获得中央财政资金(含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项目。严禁虚报、挪用、挤占和截留项目资金。

  三、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各项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实施各项任务。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四、该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请在数字财政系统及时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财政部门依托数字财政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zip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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