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市财政局发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教〔2020〕199号),现转发你局,请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省资金23万).rar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