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建[2021]91号)精神,对我区2021年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奖补资金)予以调整。现将预算调整后情况及支出予以公开。
(统计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穗财建[2021]91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zip
2:荔湾区2021年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调整后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