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第二批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2〕65号),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第二批资金93.06万元下达给你们。项目具体名称及资金明细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项目代码“Z145110010014”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请根据直达资金支持的单位和受益对象信息,建立实名台账,确保资金发放信息准确合规,发放有依据,去向可追溯。
三、此次转下达的资金请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执行进度,同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四、根据财社〔2022〕49号文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我省一级、二级、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资金标准依次为520元/人•月、390元/人•月、260元/人•月。请按照《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医疗卫生领域市级与区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卫财务〔2021〕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第二批资金的通知.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