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第四批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预〔2022〕83号),现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央第四批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资金2489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新样态学校办学,涉及学校为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和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中学。项目具体名称、资金明细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参照《广东省省对市县新出台留抵退税政策转向资金管理办法》(粤财预〔2022〕31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第三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预〔2022〕53号)等规定进行管理,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此次转下达的资金请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执行进度,同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