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财政局转下达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04 来源: 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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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卫健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中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338号),现将2024 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443.93万元给你。项目具体名称及资金明细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1号)等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此次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项目代“10000014Z145110010014”,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四、该项资金纳入“三保”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A0403-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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