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中央财政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4〕2号),现将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困难群众补助资金740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资金用途、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
二、此次下达资金为“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302-困难群众救助”,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
三、请你局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中央财政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