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4〕17号),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项目具体、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请在收到本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将该项资金下达至具体用款单位的指标明细函复我局。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