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建设园林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转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建〔2024〕16号),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转下达给贵局(具体明细及金额详见附件)。请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与市部门对接明确任务清单,制定项目明细绩效,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盖章正文.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