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零工市场和就业驿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21 来源: 荔湾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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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零工市场和就业驿站)的通知》(穗财社〔2024〕17号),现将 2024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零工市场和就业驿站)转下达给你们(具体分配项目、金额、科目等见附件)。请在收到本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将该项资金下达至具体用款单位的指标明细函复我局。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零工市场和就业驿站)的通知》.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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