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13 来源: 荔湾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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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4〕73 号),现将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103.64万元下达你们。具体项目、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4Z145110010014”,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要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根据直达资金支持的单位和受益对象信息,建立实名台账,确保资金发放信息准确合规,发放有依据,去向可追溯。

  五、此项资金纳入“三保”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A0403-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数字财政系统中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六、请在收到本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将该项资金下达至具体用款单位的指标明细函复我局。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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