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的函》(穗财社〔2024〕27号),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资金转下达给你局,项目具体名称及资金明细详见附件,请严格遵照附件要求执行。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的函》.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