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建设园林局、区规划资源分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建[2024]52号)安排,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转下达给贵局(具体明细及金额详见附件)。请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与市相关部门对接明确任务清单,制定项目明细绩效,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建【2024】52号.ZIP
2.广州市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荔湾区).XLS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