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4〕93 号,详见附件),现将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05.90万元下达你们,具体项目、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务必在收到本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将该项资金下达至具体用款单位的分配方案和指标明细函复我局。转移支付资金是否及时分配为审计重点关注事项,请务必遵守时限要求。
二、此项资金科目、分配情况、科目情况等详见附件。请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与市卫生健康委对接明确任务清单,制定项目明细绩效,与上述资金分配方案一并提交。
三、请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四、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