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56号)中的第七条关于“ 推动直达资金信息公开。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以适当方式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预算公开要求,及时将有关分配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规定。现将我局截至11月24日收到的中央直达资金相关情况在荔湾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向社会公开,详见附表。
荔湾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24日
荔湾区2020年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情况表(社保口)(截至2020.11.24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