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资产总额483,376.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4,708.95万元,长期股权投资20,682.64万元,固定资产54,854.01万元,在建工程3,198.99万元,无形资产959.11万元,长期待摊费用6,961.21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1,422.05万元等。
负债总额373,902.7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88,455.84万元,长期负债85,446.90万元。
2019年度全区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109,473.84万元,同比增长24.79%。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19年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合计2,311,647.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7,034.98万元,固定资产357,590万元,长期投资398.15万元,在建工程771,239.04万元,无形资产10,919.56万元,其他资产24,466.22万元。
在行政单位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316,200.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1,931.40万元,固定资产174,352.11万元,在建工程15,711.85万元,无形资产1,727.04万元,其他资产2,478.44万元。
在事业单位中: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995,447.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25,103.58万元,固定资产183,237.90万元,长期投资398.15万元,在建工程755,527.18万元,无形资产9,192.52万元,其他资产21,987.77万元。
2019年我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8,293 万元。
(三)文物普查方面。
我区辖内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共256处,其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6处(包括:陈家祠堂、沙面建筑群54处、粤海关旧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包括:广雅书院旧址、广东邮务局旧址、仁威庙、锦纶会馆、通福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8处、市登记保护文物单位14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109处,待公布不可移动文物线索6处。
我区没有区直接管理属性的自然资源资产,故没有该类自然资源资产的国有资产统计和管理情况。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一是探索建立国资监管新模式。围绕区属部门所属企业的脱钩改制工作,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先后将区属部门所属区粮油购销公司、区劳动力资源公司等企业改制并划转至荔源公司持股,同时通过签订国有资产委托监管责任书,建立企业改制后委托原业务主管部门管理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二是扎实推进改革方案落地见效。将区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为文化活化提升板块、产业投资运营板块、城市建设开发板块、企业托管平台板块等四大板块。统筹安排2000万元,作为启动性注册资本分别注入西关城建公司和西关文旅公司,并将一批有实力的区属国企作为子公司划转并入其业务板块,以西关城建公司为依托,积极参与区重点市政建设项目和城市更新工作;以西关文旅公司为载体,活化利用荔湾区丰富文旅资源;以新隆沙公司为平台,聚焦产业投资、科技金融园区培育撬动社会资本、引入高端企业;以荔源公司为主体,积极稳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有效盘活国有资产。目前,我区已基本形成由四家区一级企业为集团公司或母公司,若干二三级企业为子公司,产权纽带与委托管理相融合的国资国企监管新格局。
(二)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全面加强本单位在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以及处置等方面工作。二是区财政国资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综合管理的工作职责,严格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各项规定,认真审核把关批复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2019年累计批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 165批次,其中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批复42批次。三是不断优化荔湾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资产管理精细化,对我区行政事业资产和国有企业资产实现明细动态化管理,同时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完成各类报表上报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国有资产依法管理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理清家底、健全台账、压实责任,构建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长效运行机制。
(二)完善企业治理,有效提升国有资本经营效益。梳理并完善国资监管政策法规体系。突出功能定位,强化分类监管。规范集团公司法人治理,强化董事会建设。指导监督企业依据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议事规则、基本制度、管理机制和工作体系。推行全过程监督,强化经营风险管控。突出业绩导向,强化考核激励。加强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管理。
(三)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切实贯彻《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的精神,将要求贯穿在我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各环节。落实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摒弃“重购置、轻使用,重支出、轻管理”的落后观念,增强各单位科学管理固定资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探索管好、用好固定资产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明晰和理顺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管理,提升管理效能。注重源头治理,把有关整改工作和提高管理水平相结合,及时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完善各项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