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文件要求,我局对2019年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总量、结构、变动、收益、保值增值、有效利用等基本情况
(一)资产负债概况
纳入统计的2019年度47家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83,376.58万元,同比增长27.42%;负债总额373,902.74万元,同比增长7.47%;所有者权益总额109,473.84万元,同比增长24.79%;资产负债率77.35%,同比增长2.03个百分点。
(二)资产负债结构
1、资产结构
(1)货币资金
本年度全区国有企业货币资金48,204.90万元,货币资金占总资产9.97%,同比减少4,338.53万元,同比下降8.26个百分点。本年度企业的综合即付能力较上年有所下降。
(2)其他应收款
全区国有企业其他应收款151,893.09万元,其他应收款占总资产31.42%,同比增加27,699.11万元,同比增长22.30%。
(3)存货
本年度全区国有企业存货117,360.86万元,存货占总资产24.28%,同比增加1,004.72万元,同比增长0.86%,存货周转率为0.17,根据存货周转率的情况反映,企业存货周转的速度较慢,存货占用水平较高,流动性较弱,营业周期较长,变现能力较低。
(4)固定资产
本年度全区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原值54,854.01万元,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11.35%,同比减少692.41万元,同比减少1.25%。
2、资产运营质量和资产管理情况
2019年度全区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为77.35%,企业通过合理筹划资产负债结构、加强债务风险管理等多种途径,资产负债率基本控制在范围不超过80%以内。
全区国有企业总资产周转率为0.09,流动资产周转率为0.1,影响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降低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部分企业为新成立企业,较多的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运营,未能产生营业收入所致。
3、债务结构
2019年度全区国有企业的负债总额373,902.74万元,同比增长7.47%。其中:流动负债288,455.84万元,占77.15%。非流动负债85,446.90万元,占22.85%。流动比率1.37,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速动比率0.96,与去年同比基本持平,已获利息倍数为1.68,同比减少19.62%,综合体现出企业具有较好的变现能力,且有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
短期借款25,634.20万元,占全部借款24.03%,长期借款81,028.13万元,占全部借款75.97%。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率为77.15%,比上年同期有所上升,短期的债务结构基本处于合理的范围内,但仍存在有待优化的空间。
4、所有者权益结构
2019年度全区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109,473.84万元,同比增长247.9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9,014.42万元,同比增长365.84%。
5、国有资产增长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情况
2019年末全区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增长率27.42%,同比增长2.13个百分比,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1.04%,同比下降0.11个百分比。从整体数据及比率看,反映全区国有企业总体经营情况为稳步经营,部分企业仍未实现扭亏为盈,经济效益有待逐步提升。
(三)经济运行情况
2019年度,我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比2018年有所提升,全区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7,932.78万元,同比增长18.42%;实现利润总额2,773.75万元,同比增长23.47%,实现国有净利润1,893.01万元,同比增长57.20%。
(四)收入利润情况
1、盈利能力及经营增长情况
本年度全区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37,932.78万元,同比增长18.42%,利润总额2773.75万元,同比增长23.47%,本年资产负债率77.35%,同比上升2.03%,营业利润率4.44%,同比下降4.34个百分点。近三年全区国有企业的经营收入情况总体上升,2018年比2017年的营业利润率上升4.21%,增幅较大,2019年度比2018年度下降,减幅4.34%。
2、成本费用管理情况
2019年度全区国有企业(不含集体类企业)营业成本、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等合计38,562.49万元,同比增加7,779.61万元,同比增长25.27%,成本费用利润率7.19%,同比下降3.01%,成本费用总额占营业总收入的比率101.66%,同比上升7.64%。
3、亏损企业户数、亏损面、亏损额及亏损原因分析
2019年度,全区国有企业亏损企业户数16户,亏损面34.04%,亏损额1,717.46万元。
二、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情况
(一)根据区委、区政府印发的国资国企改革系列文件,结合走访兄弟区国资国企改革先进经验及我区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荔湾区推进国资国企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和《广州西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广州西关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关于新隆沙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改组为集团公司的实施方案》、《关于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改组为集团公司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方案,经区委、区政府审定通过后分步实施。
(二)依据相关改革方案,在完成西关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组建工作后,将区国资局持有的西关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金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西关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荔湾区文商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新组建的西关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将区住建局持有的荔湾区市政工程维修处10%国有股权和荔湾区市政设施维护处持有的荔湾区市政工程维修处90%国有股权、荔湾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持有的荔湾区绿化公司100%国有股权、荔湾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持有的荔湾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室100%国有股权、区国资局持有的荔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92.3333%国有股权、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荔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3333%国有股权、区国资局持有的荔湾区保安服务公司100%国有股权、新隆沙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白鹅潭建设服务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新组建的西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并由西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评估价365.61万元收购荔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荔湾城建公司5%和荔湾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有荔湾城建公司1.3333%的非国有股权,使之成为国有独资公司。同时,将部分所监管一级和二级企业移交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实行委托管理,从而完成荔源集团公司的改组工作。
(三)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西关文旅公司、西关城建公司和荔源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招聘任用工作。同时,通过制定实施《荔湾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薪酬管理和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荔湾区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对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管理和经营业绩考核以及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
(四)配合区有关部门完成所管理企业的脱钩改制工作。指导区发改局制订区粮油购销公司企业移交改制方案,协调荔源公司与区发改局签订国有产权移交协议和国有资产委托监管责任书;完成区人社局所属区就业中心与荔源公司签订区劳动力资源公司《企业产权移交协议》和《企业委托监管责任书》,指导荔源公司配合区就业中心做好区劳动力资源公司改制和出资人变更工作;指导区文化商旅发展中心做好西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清算注销工作;配合区文化商旅发展中心和西关国投公司做好区文商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工作。
(五)针对我区2012年印发的《荔湾区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暂行规定》有效期届满的情况,根据《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荔湾区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并由区政府印发实施。
三、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及改革成效
2019年,区委区政府适时制定《关于荔湾区推进国资国企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和4个集团公司组建(改组)方案,将全区国有企业整合重组为文化活化提升板块、产业投资运营板块、城市建设开发板块、企业托管平台板块等四大板块,有效优化国资布局,提升国资运营效能。以西关城建公司为依托,参与区重点市政建设项目和城市更新工作,在搭建城区骨架、改善城区面貌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打造“湾区门户”作出贡献。以西关文旅公司为载体,依托区内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真正把文化旅游产业做活做强,用市场化的理念把文化符号变为文创产品、文化服务,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提升,为打造“广州名片”注入动力。同时,推动新隆沙公司在产业平台搭建、产业投资、科技金融园区培育上下功夫,更多撬动社会资本、引入高端企业,为“产业高地”的崛起增添动能。此外,促进荔源集团公司提高资产运营管理服务水平,有效盘活国有资产,积极稳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使荔湾在打造“现代商都”上甩掉包袱、轻装上阵。
四、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一是按照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委要求,分别完成区属国有企业2018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和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报工作,对区属企业资产与财务状况和国有资产运营质量进行了系统分析,并形成专题分析报告分别上报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委。
二是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向区政府提交我区201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包括区属国有企业资产与财务状况、国有资产运营质量、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建立和完善薪酬分类管理和绩效考评体系情况、统筹资源推动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创新国资监管模式转换企业监督机制情况、健全企业风险管控机制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情况、规范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以及加强国企改革中党的建设工作等。
三是根据《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广州市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区企业资产负债率状况,制定局直接监管企业2019-2020年资产负债约束总体目标,提出以4家集团公司组建为契机推动我区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序推进区属企业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加强资产负债约束日常管理、强化集团公司对所属子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建立相关企业限期降低资产负债率机制、加强对区政府注入各集团公司的国有资本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等措施。
五、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是监督西关国投公司和区城建开发总公司认真贯彻区政府关于立交桥南项目的指示要求,在依法依规维护国有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全力配合碧桂园公司妥善解决推进立交桥南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中方收益分配、商铺补偿、芳村恒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中方股权处置等问题。
二是及时跟踪处理花博园管理相关问题。先后审核并向区政府报送《关于花博园中心馆升级改造和百艺城商户商事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安排资金解决花博园偿还原工商银行逾期贷款问题的请示》、《关于科技园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二审民事终审判决生效后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等情况。
三是积极解决区城建开发总公司因借款担保导致汇成花园6、7号楼预售证被查封问题。经征询法律顾问意见,提出根据《破产法》在区城建开发总公司达到资不抵债条件的情况下,由芳村国有资产运营公司作为该公司的债权人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通过破产程序全面解决区城建开发总公司所有债务问题,并促使其他债权人通过破产程序,公平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四是就解决西华苑二期项目安置房办证问题向区政府请示,提出区教育局、荔华公司、北方公司重新签订三方协议,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农水局、荔华公司重新签订四方协议,由区农水局与区教育局重新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并由区教育局协助办理西华苑二期安置房房产证等处理意见。
五是指导西关荔华联合公司妥善处理西郊乡临迁户安置、金门大厦小业主商铺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的平安稳定。
六是主动协助买卖双方理顺于13年前签订的龙津东路欧家园52号308房、310房和72号407房等国有物业的产权关系,为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顺利收回转让价款260万元。
七是就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国有企业带头疏解所属物业专业市场的建议》,在认真梳理和研究的基础上向市国资委提交宏基大厦和花博园中心馆等区属企业国有物业专业市场相关情况。
八是对列入市国资委监测范围的芳村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等6家区属国有僵尸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债务处置情况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我区部分没有正常营业但仍有资产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创新发展等方式,组建企业集团公司从而盘活有效资产,对既无正常营业也无资产的企业,采取打包向法院申请破产或清算关闭方式进行出清,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两类处置措施。
九是做好所监管企业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全年共处理信访、维稳事项共36项。同时,按照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荔湾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如新隆沙公司对办公区域及公司3个项目地块700多间空置房、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西关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重点对金升大厦、广州花博园有限公司等单位对物业、园区开展地毯式检查,特别是存在违规用电用火的花场等区域;荔源公司对所管辖企业的商场市场、餐饮单位以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等高风险场所进行重点检查;荔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合社区居委和物管公司组织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等;荔华西关联合公司对出租用于经营活动的场所以及所管理的楼盘和停车场进行深入细致的生产安全检查,落实各业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整理和存档。
六、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是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经区政府同意,将区政府原确定的将财盛公司、国资经营公司、财务公司所持620,212股广州银行股权无偿划转至西关国投公司的处置方式调整为财盛公司、国资经营公司(含所接收的财务公司所持股权)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以非公开方式将所持广州银行股权转让给西关国投公司。
二是根据区政府关于界定南源街道办事处下属企业南源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属性的要求,指导南源街道办事处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南源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产权界定专项审计,并结合审计报告提出南源房地产物业有限公司没有其他非公有经济成份法人资本和个人资本的产权界定意见。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结合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产权界定报告,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原则,对区人社局所属广州市芳川实业公司提出产权界定相关意见。
三是根据《广州市荔湾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做好企业国有物业出租事项审核工作,对西关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协议出租铝制品厂地块及地上建筑物、金升大厦15层自编1506室办公用房、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协议出租荔湾实业开发公司名下中山七路135、137号首层、二楼、三楼,159号二楼、三楼国有物业等事项,在广泛征求区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履行必要的上报区政府批准程序。
七、国有资本收益分配情况
(一)2019年收入执行情况
我区2018年年末国有资本经营结余为2488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收入计划为1000万元,实际完成收入为1143万元,其中,利润收入413.23万元,分别为新隆沙投资开发有限公司55.9万元、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8.3万元、西关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170.34万元、荔湾区市政工程维修处19.72万元、荔湾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室65.15万元、荔湾区绿化公司7.71万元,荔湾区保安服务公司38.08万元、荔湾区花地佳宜服务中心28.03万元;清算收入为729.77万元,分别为荔湾区政通劳动资源咨询服务部清算收入529.77万元、欧家园物业处置清算收入200万元。
(二)2019年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9年年初预算支出计划为3488万元,全年实际支出为2905.9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2563万元,分别为用于解决广州花卉博览园有限公司历史债务资金563万元、广州西关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资本金注入1000万元、广州西关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本金注入1000万元,转移性支出342.9万元(根据荔财其〔2019〕40号文件要求按30%的比例将当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区一般公共预算)。
(三)2019年结余情况
2019年年终结余资金为725.1万元。
八、企业负责人薪酬情况
根据《荔湾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区属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市(区)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
据统计,2019年4家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总额为205.63万元,其中,西关城建公司3.82万元,西关文旅公司4.87万元,新隆沙公司164.17万元,荔源公司32.77万元。
九、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及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措施
在2019年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前,区属国有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基础薄弱,业态单一,部分企业缺乏活力、连年亏损、基本无盈利性项目,甚至债务诉讼不断,沦为僵尸企业;同时,全区国有资产总量小,底子薄、运营质量不高、结构布局不合理、盈利能力有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理想、历史遗留的债权债务长期得不到处理,部分企业存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国有资产运营和经营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区将以4个集团公司的组建和改组为契机和抓手,从以下方面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效提升国有资本经营效益:
(一)梳理并完善国资监管政策法规体系。结合当前区委、区政府颁布实施的相关国资国企改革政策文件和配套文件,梳理历年来有关国资监管的政策法规,对不符合现行发展要求予以修订或补充,确保国资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理清监管职责边界。以管资本为主厘清国有资产出资人与企业的边界。通过完善监管履职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将清单外的事项交由企业自主决策。
(二)突出功能定位,强化分类监管。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推动集团公司着力在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重要平台和关键行业优化国有资源配置,切实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综合性、区域性、系统性、带动性的功能和作用。以“存量提升、增量引导、动能转换”为导向,实施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分类推进、协同发力。
(三)规范集团公司法人治理,强化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会、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进一步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建立健全董事会和董事考核评价制度,形成符合公司治理要求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四)指导监督企业依据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议事规则、基本制度、管理机制和工作体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结合实际,完善财务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劳动用工、物资采购、工作纪律、风险管控、审计监察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机制,广泛吸纳企业职工共同参与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企业法律顾问要加强对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确保各项制度依法合规。同时,健全规章制度实施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通过加强宣传培训、纳入业务流程等方式,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定期开展对规章制度清理及执行情况评价工作,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形成制度体系完整闭环。进一步深化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依法治企与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法律审核在规范市场竞争、防止违法违规行为中的重要作用。将法律审核全面嵌入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等管理流程。
(五)推行全过程监督,强化经营风险管控。加强“三重一大”监督。督促监管企业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细化各层级决策范围、事项和权限,严格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严格落实职工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律审核、集体决策等程序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企业监事会监督。着力强化监事会当期和事中监督,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严格落实“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实现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
(六)突出业绩导向,强化考核激励。实现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协同联动,进一步发挥考核分配对企业发展的导向作用,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改进考核体系和办法,强化目标管理、对标考核、分类考核、“一企一策”,对不同功能定位、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实行差异化考核,建立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
(七)加强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管理。参照市国资委的经验做法,制订我区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和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将合理设定和控制资产负债水平和资产负债结构、成本费用管控等纳入预算刚性约束范围,强化全面预算管理、财务动态监测分析、财务监督检查和财务决算审计等基础性工作,加强对集团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的监督,形成事前规范、事中监督、事后问责的闭环监督工作体系。加强对区政府注入各集团公司的国有资本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面排查存在的经营风险、投资风险和债务风险等重大风险。进一步完善财务风险防控机制,重点加强财务风险监测、预警,强化负债规模和负债率双指标管控,切实防范债务风险。指导监督企业经营管理层切实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审慎开展经营投资活动。将资源配置和经营重点集中到企业主业,将资本投向进一步聚焦主业,特别是盈利基础好、发展前景广阔、风险可控的领域,有序退出非主业及高风险、无效低效业务。严格禁止投资与企业资产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实际筹融资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等不相匹配的项目,从严控制债务规模。同时,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和成本费用率等指标纳入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考核范围并与经营者薪酬水平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