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20年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14,973.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2,477.85万元,长期股权投资25,717.92万元,固定资产53,374.75万元,在建工程4,516.13万元,无形资产850.11万元,长期待摊费用6,036.06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1,411.01万元等。
负债总额302,485.2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93,000.59万元,长期负债6,028.13万元。
2020年度全区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112,488.68万元,同比增长2.75 %。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0年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合计3,252,222.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19,663.5万元,固定资产402,634.94万元,长期投资941.53万元,在建工程1,598,371.39万元,无形资产11,062.94万元,其他资产19,547.92万元。
在行政单位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 403,771.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2,120.58万元,固定资产187,744.75万元,在建工程 40,727.12万元,无形资产1,177.65万元,其他资产12,001.42万元;
在事业单位中:事业单位资产总额 2,848,45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57,542.92万元,固定资产214,890.18万元,长期投资941.53万元,在建工程1,557,644.28万元,无形资产9,885.29万元,其他资产7,546.5万元。
2020年我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6,853.29 万元。
(三)文物普查方面
截至2020年底,我区辖内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共188处(256个),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56个) (包括:陈家祠堂、广州沙面建筑群54个、粤海关旧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5个) (包括:广雅书院旧址、广东邮务管理局旧址、仁威庙、锦纶会馆、通福桥)、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3处(66个)、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127处(129个)。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经统计,荔湾区土地总面积6289.04公顷,国有土地面积4864.09公顷。其中:耕地1.67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公顷、草地0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772.5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58.5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20.53公顷、其他土地10.08公顷(备注: 自然资源部门一直以年度变更调查为基础,对全国的土地资源利用状况进行调查监测。由于2019年度的土地变更调查是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合并开展的,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1年3月才上报国家,截至现在上述两个成果国家尚未公布最终数据,因此,本次统计使用2018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另外,荔湾区无海洋资源和矿产资源,也无森林资源、湿地资源记录。
(五)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目前,我区无区属或由区监管的金融企业。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提升管理效能。区财政国资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综合管理的工作职责,严格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各项规定,认真审核把关批复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2020年累计批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103批次,其中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批复39批次。切实贯彻《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的精神,将要求贯穿在我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各环节。落实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摒弃“重购置、轻使用,重支出、轻管理”的落后观念,增强各单位科学管理固定资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探索管好、用好固定资产的方式方法。加强日常管理,提升管理效能。注重源头治理,把有关整改工作和提高管理水平相结合,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完善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二)及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支持荔湾区辖内企业做好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带来的不利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物业租金减免落实到位。3月18日我局下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物业减免租金的通知》(荔财其〔2020〕50号),7月6日,我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部署,又迅速下发《关于减半收取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物业4、5月份租金的通知》(荔财其〔2020〕117号)。截至2020年底,我区对承租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用于线下实体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计减免物业租金1665.93万元。其中2、3月份共计减免物业租金1346.11万元;4、5月份共计减免物业租金319.82万元。
(三)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形成国资国企监管运营新格局。区委、区政府印发的系列国企改革文件逐步落地实施,西关城建集团、西关文旅集团、荔源集团和新隆沙集团等四家区一级国企相继组建运营。区属国企班子成员通过市场化公开选拔全部配强配齐,通过资本金注入、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企业重组等举措,形成了文化活化提升板块、产业投资运营板块、城市建设开发板块、企业托管平台板块等四大业务板块,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及董事会决策、监事会监督、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的现代企业治理机制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确立了由四家区一级企业为集团公司,若干二三级企业为子公司,产权纽带与委托管理相融合的国资国企监管新格局。在此基础上,制定《荔湾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为区属国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改革发展指明方向,提供遵循。
与此同时,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共移交区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653人,接收驻穗央企、省市区属国企退休人员38904人,接收170余家国企转来退休党员6002人,各项任务指标完成率均超100%。此外,全面启动区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财政国资部门与区属国企相互联动、形成合力、明确路径、一企一策推动改革,荔源集团、西关城建集团通过开展属下全民所有制企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财务清算、方案制定、商事登记等公司制改革基础工作,力争按时完成36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工商注销和破产清算等形式的改革工作。街道集体所有制企业规范管理工作同步展开,组织区属22个街道办事处对所属企业进行清理核查、产权界定、清产核资和制定改制方案等工作,共清查出街道下属企业112家,涉及在职职工1138人,资产总额27945.98万元,负债总额21878.1万元,所有者权益6067.88万元。
(四)着力优职能强监管,提高国资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细分现有管理制度矩阵,制订实施《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荔湾区一级国有企业副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区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和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区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荔湾区国资局权责事项清单》、《荔湾区国资局日常管理事项和下放事项清单》、《荔湾区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租赁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从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企业负责人管理、薪酬管理、经营业绩考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物业管理等方面对区属国企实施全方位深层次监督管理。
(五)引导区属国企围绕功能定位和主业方向集聚资源打造特色产业。西关城建集团围绕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提供商的定位,在城市基础设施与重点项目建设工程业务,提供市政道路养护、园林绿化,参与政府物业管理和提供安保服务,开展投资管理等业务板块方面积极开展工作。西关文旅集团围绕其依托荔湾区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强化荔湾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开发文化产业资源、整合运营文化基础设施的功能定位,聚焦文化创意产业及园区、文化投融资、文化旅游和文创产品开发及开展文化服务等业务板块积极开展业务。新隆沙集团根据其荔湾区重大产业投资运营平台和现代金融、科技园区与资本运营创新服务提供商定位和承担区属重大产业投资、资产运营管理、国有股权管理和市值管理等职能,在基金业务、政府直投业务、投融资和金融管理业务和产业园区开发管理业务上持续发力,稳步拓展经营项目。荔源集团通过调整架构,整合资源,自筹资金,盘活资产,稳妥处理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快完善区属国有资产管理和系统平台建设。区财政国资部门将加快完善荔湾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出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结合省、市关于“数字财政”的相关要求,建立适合我区区情的国有资产(含办公业务用房)的使用管理综合信息平台。
(二)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明晰和理顺管理职责。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压实各级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
(三)加快行政事业单位富余、闲置资产盘活力度。把盘活国有资产作为节约财政资金、拓宽财政收入来源的重要抓手。
(四)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建立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逐步推行外部董事和监事制度,探索外部董事、监事职业化、专业化,提升董事会运作水平。
(五)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按照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监管职能的要求,大力推进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监管导向等多方位转变,更加注重基于出资关系、国有资本整体功能及事中事后、分层分类管理,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强化监督协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提高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等重点,深化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对国资监管机构和责任清单实施动态调整优化。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推进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监事会、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提高监督效能。
(六)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充分激发企业活力。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系和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突出质量效益与推动转型升级相结合,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改进考核评价体系,深化差异化分类考核,不断激发员工干事创业动力。切实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真正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不断释放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