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财政局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2017年度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和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07 来源: 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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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25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荔湾区2017年度国有企业资产的专项报告》及《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综合报告》,并于2019年1月2日向区政府印送会议审议意见。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在实际工作中全力落实整改。现将落实整改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转变国有资产监管理念。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三个配套文件,坚持问题导向,分析我区现有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的具体问题,按照“一企一策、分类推进”的实施原则,采用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改组或处置,促进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改革。

    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根据我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实际,健全国有企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和统计等配套监管制度,推进我区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管,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分级负责的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是稳妥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充分考虑国有企业管理工作的实际困难,处理好国有企业历史债务、拆迁安置、退休人员及关停破企业善后工作的问题,切实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好国有资本预算草案,强化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审核与监督,做好国有资本预算执行情况的定期分析和报告制度。

    五是建立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机制。认真贯彻《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落实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切实促进国有资产管理。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区财政局将继续会同区有关单位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基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完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不断加强风险防控,积极引导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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