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3〕15号),现将2023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项目具体、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详见附件。请遵照文件要求贯彻执行。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