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财政局转下达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05 来源: 荔湾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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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卫健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317 号),现将2023 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369.87万元给你。项目具体名称及资金明细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尽快将本次提前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或县(市、区)财政部门。请各地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 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1 号)等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3)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此次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4Z145110010014”,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市县财政在分配该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发文件,在数字财政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直达资金标识的指标,并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准确衔接,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该项资金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资金标识为“A0403-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在数字财政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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