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荔湾区2023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备案报告
发布时间: 2025-11-05 来源: 荔湾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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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审计法》第五十二条“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将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机关,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的要求,区财政局已将荔湾区2023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区审计局,区审计局的《关于荔湾区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已经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区财政局现按《审计法》要求将整改情况报区政府备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附件:荔湾区2023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DOC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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