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荔湾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荔湾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广州市美华中学关于申请报废的图书予以公示(详见清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广州市美华中学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二、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人员、电话、电子邮箱
广州市美华中学,广州市荔湾区西增路33号,邮政编码510160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8620008373 电子邮箱gzhoumh59@163.com
广州市美华中学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