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荔湾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荔湾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广州市荔湾区华侨小学汇龙学校关于申请报废的相关固定资产予以公示(详见清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荔湾区华侨小学汇龙学校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二、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人员、电话
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华侨小学汇龙学校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富力路32号之二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81255436
附件:公示清单
广州市荔湾区华侨小学汇龙学校
202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