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荔湾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荔湾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广州市荔湾区芳村花园厚永幼儿园关于申请报废的相关无形资产予以公示(详见清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荔湾区芳村花园厚永幼儿园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二、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人员、电话
部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花园厚永幼儿园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芳村花园中环街22号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20-81801499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花园厚永幼儿园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