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荔湾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荔湾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现将广州市荔湾区联合围幼儿园关于申请报废的相关国有资产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荔湾区联合围幼儿园反映。书面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二、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及负责人信息
部门:广州市荔湾区联合围幼儿园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92号首层
负责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600479347

广州市荔湾区联合围幼儿园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