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荔湾区2026年上半年第一阶段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5-28 来源: 荔湾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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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师资格证申请人:

   2026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现将领取证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通过2026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的申请人(领取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证书领取

  (一)非在读人员及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

  (1)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报名时登记证书领取方式信息为“邮寄”的申请人,证书制作完成后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邮费到付)。申请人可在证书发放期间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查询快递送达情况;

  (2)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报名时登记证书领取方式信息为“现场领取”的申请人,按以下要求及时间领取。

  本人领取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他人代领需要提供本人签名的委托书(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我办领取。

  领取时间:2026年6月2日—6月5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8:00;

  领取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多宝大新街5号一楼(多宝路77号旁巷口内进约30米)。

  (二)在读应届毕业生

  以“在读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认定的人员均需要取得对应学历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学历补充及通过核验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未完成学历补充及通过核验的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7月31日后仍未完成学历补充并核验通过的“在读应届毕业生”申请人,将按规定取消教师资格。领取方式如下:

  (1)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报名时登记证书领取方式信息为“邮寄”的申请人,我办将自7月1日至31日每周办理一次邮寄(邮费到付)。申请人可在证书发放期间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查询快递送达情况。

  (2)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报名时登记证书领取方式信息为“现场领取”的申请人,按以下要求及时间领取。

  本人领取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他人代领需要提供本人签名的委托书(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我办领取。

  领取时间:2026年7月1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8:00;

  领取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多宝大新街5号一楼(多宝路77号旁巷口内进约30米)。

  三、证书领取方式的修改

  仅接受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报名时登记证书领取方式为“现场领取”的申请人申请修改,并于6月5日前发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收件人姓名,手机号及邮寄地址到指定邮箱:lwjszg@126.com,邮件标题命名为:XXX(姓名)自取改邮寄。

  温馨提示:

  1.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请务必不要自行拆开放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信封,请直接将信封交由本人的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的个人档案。如有疑问,请咨询荔湾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020-81199452。

  2. 领取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确认点选择的是荔湾区)的申请人证书由广州市教育局发证。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的信息。

  

       附件:1.通过2026年上半年第一阶段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荔湾区)

             2.委托书


 

 广州市荔湾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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