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荔湾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荔湾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广州市真光中学金道学校关于申请报废的相关资产予以公示(详见清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广州市真光中学金道学校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二、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人员、电话、电子邮箱
部门:广州市真光中学金道学校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金光大街1 号
邮政编码:510380
联系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81505031-8888
广州市真光中学金道学校
2024年11月8日
附件:
公示清单
申报单位:广州市真光中学金道学校 金额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