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广州江岚三月月子家政有限公司《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0-30 来源: 荔湾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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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江岚三月月子家政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30765474081;法定代表人:梁秀英):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公司2023年3月15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使用医疗器械为产妇提供诊疗服务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3台JLT综合治疗机,并处罚款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你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本机关于2022年4月7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荔卫医罚〔2023〕01001号),现本机关对你作出《催告书》(文号:荔卫医催告[2023]01001号)。由于本局无法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上述催告书,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五十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天后视为送达。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200000元、并加处罚款200000元缴至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作出的行政决定的义务。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3号侧座,邮政编码:510360,电话:020-81566529)进行陈述和申辩。

  特此公告。

  附件:《催告书》(文号:荔卫医催告〔2023〕B01001号)

        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催告书(江岚三月)(文号:荔卫医催告〔2023〕B0100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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