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26 来源: 区住房建设园林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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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湾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6日作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荔府征房〔2019〕6号),荔湾区上市路寺岸街1号房屋在该征收范围内,房屋征收部门已委托评估公司对上述1间原址房屋及1套安置房房屋进行了房屋价值评估,并公告送达产权人(继承人),该房屋价值如下:

序号

房地座落

计价面积
(m²)

评估单价
(元/m²)

评估总价
(元)

报告编号

评估时点

安置房地址

建筑面积
(㎡)

评估单价
(元/m²)

评估总价
(元)

报告编号

评估时点

1

荔湾区上市路寺岸街1号

99.1366

21155

2097235

永誉(2024)FG字第084号

2019年9月6日

荔湾区和苑二街1号811房

33.1835

34752

1153193

正衡房估字(2024)第087号

2019年9月6日

99.1366

21471

2128562

永誉(2024)FG字第085号

2023年12月27日

33.1835

36351

1206253

正衡房估字(2024)第088号

2024年10月15日

  请上述地址房屋产权人(继承人)到荔湾区花地大道北华苑商业市场内“新隆沙公配”地块项目现场办公室领取房屋评估报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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