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俊文:
我单位为要求你履行《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白建服协议号:“三馆合一”项目〔2019〕20号)约定的支付安置房超面积购房款825022元的义务,于2025年5月13日作出《行政决定书》(荔征收行决字〔2025〕1号),并于2025年9月22日作出《催告函》。由于采用直接、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催告函》,现本单位向你公告送达《催告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催告函.pdf
(联系人:黄蕴玲 联系电话:15918835388)
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