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广州市第四中学扩建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安置工作,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起草了《广州市第四中学扩建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征(借)地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向社会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被征收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持本人身份证、房地产权证明反馈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新隆沙西1号二楼)。
附件:
广州市第四中学扩建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征(借)地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联系人:邓先生,电话:81217445,电子邮箱:lwdt8h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