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荔湾区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如意坊站、如意坊放射线系统工程(一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8-10-17 来源: 区征收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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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荔府征房[2018]1号)发布至今,广州市荔湾区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如意坊站、如意坊放射线系统工程(一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半数以上被征收人未能协商选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荔府征房[2018] 1号)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协商选定评估机构事项通知如下:广州市荔湾区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如意坊站、如意坊放射线系统工程(一期)项目地块评估机构将通过公开摇珠的方式确定。

请评估机构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签到:

(一)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评估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列明授权事宜、有效期,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如不携带以上资料按时参加摇珠,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其摇珠资格。

公开摇珠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

公开摇珠地点为宝源路95号(荔湾区道扩办3楼会议室)

现请各属于广州市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公布范围内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详见附表1),于2018年10月22日前回函答复是否参加摇珠,如不回函或不携带相关资料参与摇珠,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其摇珠资格。回函(详见附表2)至本邮箱地址:(290953297@qq.com)。

特此公告,公告期限:2018年10月17日到10月22日止。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

 

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

 

(联系人:麦先生、黄先生,联系方式:81056815)

 

附表1

附件1.pdf


附表2


回  函

我单位已收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关于广州市荔湾区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如意坊站、如意坊放射线系统工程(一期)项目地块公开摇珠选取评估机构的函件,已悉知公开摇珠的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资料。我单位决定(请选择打“√”:参加  不参加)以上摇珠选取的评估项目。如不携带要求提供的资料按时参加摇珠,则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摇珠资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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