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二号线白鹅潭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安置工作,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共同起草了《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二号线(荔湾段)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被征收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持本人身份证、房地产权证明反馈到广州市荔湾区陆居路7号旁(轨道交通二十二号线白鹅潭站征收项目现场办公室)。
附件: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二号线(荔湾段)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联系人:黄小姐,电话:020-33370670)
附件: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二号线(荔湾段)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