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荔湾区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5〕77号),将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葵蓬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3.5456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葵蓬南片区储备用地项目。
二、征收土地范围:荔湾区茶滘街道(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葵蓬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23.5456公顷,其中农用地21.8842公顷(耕地0.5790公顷),未利用地0.6571公顷,建设用地1.0043公顷。
四、征收时间及工作安排:
1. 批准时间:2025年3月11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
2. 实施时间: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30日,请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葵蓬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荔湾区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5〕77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荔湾区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2.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3. 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