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荔湾区2024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5〕92号),将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增滘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4.3361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如意坊放射线系统工程(二期)增滘段项目。
二、征收土地范围:荔湾区海龙街道(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增滘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4.3361公顷,其中农用地3.9767公顷(耕地0.6932公顷),未利用地0.0529公顷,建设用地0.3065公顷。
四、征收时间及工作安排:
1. 批准时间:2025年4月11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
2. 实施时间: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28日,请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增滘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荔湾区2024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5〕92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荔湾区2024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2.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3. 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