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荔湾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4-28 来源: 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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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促进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按照《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穗教规字〔2021〕3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区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协调统筹全区招生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有寄宿条件且符合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计划先由区教育局初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

   (二)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在核准的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内,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进行招生。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考试或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三)坚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原则。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见附件1)进行招生,按照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2)组织实施。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编班管理暂行办法》做好学生编班工作,并按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向区教育局做好学籍申报、确认工作。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本区属地生源条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本市户籍学生:具有本区户籍,或具有本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2.非本市户籍学生: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本区办理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具有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以“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核定为准),或具有本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二)九年制学校(小学、初中为同一办学许可证或在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学校)初中招生时,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提前录取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

  (三)经市教育局核准可跨区招生学校按跨区计划可招收符合市内外区生源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工作流程

  招生工作采用网上自主报名、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一)网上信息采集和志愿填报。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

  2.报名系统根据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区和学校,供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选定其中一个区填报志愿,从本区学校和有跨区招生计划的非本区学校中,选择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

   (二)电脑派位和录取。

  1.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民办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派位时,电脑程序为每位报名学生的每个志愿赋予随机号。每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拟录取对应志愿随机号排前的学生。电脑派位结束后,区教育局主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并及时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按要求向市反馈电脑派位结果以便查询。

   (三)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

  已确定电脑派位拟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并按要求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四)审核。

  区教育局对民办学校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

   (五)补录。

  未完成招生计划及注册报到后有缺口的民办学校,以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补录。民办学校可在微信公众号公布剩余学位,严格按免试入学的规定进行补录。拟补录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原则上符合本区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参加补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招生责任。区教育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组织实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操作程序,做好日常招生管理工作。

   (二)积极宣传引导,平稳有序实施。区教育局积极引导,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及电脑派位等宣传工作,确保家长和学生及时准确掌握招生信息;研发本区民办学校招生电脑派位系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熟练掌握电脑派位系统操作全过程,确保操作规范、顺利;按规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媒体记者或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电脑派位工作,做到全程录像,确保电脑派位工作公平公正。

  (三)强化招生纪律,依法依规招生。各民办学校须严守招生纪律,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提前招生。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如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学籍号、居住证、就读学校等)。因信息填报错误而导致的后果及责任,由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


  附件:1.2023年荔湾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2.2023年荔湾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1

2023年荔湾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名称

小学/初中

招生计划(班数)

1

广州市芳华初级中学

初中

3

2

广州市荔湾区新晖学校

初中

2

3

广州市荔湾区广豪学校

初中

5

4

广州市荔湾区新苗学校

初中

2

5

广州市荔湾区同心学校

初中

2

6

广州市荔湾区荔广实验学校

初中

6

7

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博雅实验学校

初中

2

8

广州市荔湾区博雅中英文学校(海中校区)

初中

1

9

广州市荔湾区博雅中英文学校(花博园校区)

初中

1

10

广州市荔湾区博雅实验学校

初中

2

11

广州市荔湾区海龙博雅中英文学校

初中

1

12

广州市荔湾区君诚博雅实验学校(山村校区)

初中

2

13

广州荔湾爱莎文华学校

初中

4


合计

33

1

广州市荔湾区芳华小学

小学

3

2

广州市荔湾区新晖学校

小学

2

3

广州市荔湾区广豪学校

小学

7

4

广州市荔湾区新苗学校

小学

3

5

广州市荔湾区同心学校

小学

1

6

广州市荔湾区荔广实验学校

小学

3

7

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博雅实验学校

小学

2

8

广州市荔湾区博雅中英文学校(海中校区)

小学

2

9

广州市荔湾区博雅中英文学校(花博园校区)

小学

1

10

广州市荔湾区博雅实验学校

小学

4

11

广州市荔湾区海龙博雅中英文学校

小学

2

12

广州市荔湾区君诚博雅实验学校(山村校区)

小学

2

13

广州市荔湾区君诚博雅实验学校(滘口校区)

小学

1

14

广州荔湾爱莎文华学校

小学

3


合计

36


附件2

2023年荔湾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工作事项

责任主体


4月28日前

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区教育局

小学

5月7日前

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对应端口,由学校录入小区配套学校、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开设港澳子弟班的民办学校等区教育局按规定已核准录取的学生信息(姓名、身份证、类型),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确定。

市、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民办小学

5月8日

市招生报名系统开放民办小学专栏供家长查阅。

市电化教育馆

5月8日-14日

民办小学招生网上采集报名信息。

系统开放时间:早上9:00至晚上21:30。

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民办小学

5月15日-22日

民办小学报名信息匹配。

市电教馆核验户籍和居住证等信息。22日下午17时,市电教馆按各区教育局设置内容,发送短信通知未匹配到相关信息的家长,指引其到有关区教育局进行二次核验。

市电化教育馆

6月1日

市招生报名系统开放供家长查询报名信息核验结果。

市电化教育馆

6月2日-8日

民办小学招生网上填报志愿。

系统开放时间:6月2日-7日早上9:00至晚上21:30;6月8日早上9:00至下午16:00

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民办小学

6月14日

民办小学电脑派位。

区教育局

6月18日-20日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小学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

系统开放时间:6月18-20日早上9:00至晚上21:30

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

6月24日

民办小学新生注册。学校当天组织注册,并在市招生报名系统上操作。

备注:6月24日前,民办学校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操作。

区教育局,民办小学

7月10日

市招生报名系统计划开放注册和审核结果查询功能。

市电化教育馆

7月19日-23日

民办小学进行第一次补录。

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民办小学

7月22日-28日

民办小学在市招生报名系统补录学生信息并完成网上注册,区教育局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情况审核。

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民办小学

8月23日-28日

民办小学进行第二次补录。

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民办小学

8月25日-26日

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按规定进行补报名申请。

市、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

8月29日-30日

民办小学在市招生报名系统补录学生信息并完成网上注册,区教育局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情况审核。

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民办小学

初中

5月22日前

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对应端口,由学校录入小区配套学校、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开设港澳子弟班的民办学校等按本区规定已核准录取的学生信息(姓名、身份证、类型),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确定。

市、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民办初中

5月23日

市招生报名系统开放民办初中专栏供家长查阅。

市电化教育馆

5月23日-30日

民办初中招生网上采集报名信息。对于已统筹录取学生,学校可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对应端口查看其信息采集情况;若未采集,学校、区教育局指导家长填报学生信息。

系统开放时间:早上9:00至晚上21:30

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民办初中

6月1日-6月7日

民办初中报名信息匹配。

市电教馆核验户籍和居住证等信息。
  7日17:00,市电教馆按区教育局设置内容,发送短信通知未匹配到相关信息的家长,指引其到区教育局进行二次核验。

市电化教育馆

6月13日

市招生报名系统开放供家长查询报名信息核验结果。

市电化教育馆

6月14日-18日

民办初中招生网上填报志愿。

系统开放时间:6月14日-17日早上9:00至晚上21:30;6月18日早上9:00至下午16:00

市、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民办初中

6月28日

民办初中电脑派位。

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

7月3日-5日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初中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

系统开放时间:早上9:00至晚上21:30

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民办初中

7月9日

民办初中新生注册。学校当天组织注册,并在市招生报名系统上操作。

备注:7月9日前,民办学校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操作。

区教育局,民办初中

7月16日-18日

市招生报名系统计划开放注册和审核结果查询功能。

市电化教育馆

7月19日-23日

民办初中进行第一次补录。

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民办初中

7月24日-28日

民办初中在市招生报名系统补录学生信息并完成网上注册,区教育局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情况审核。

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民办初中

8月23日-28日

民办初中进行第二次补录。

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民办初中


8月28日-29日

民办初中在市招生报名系统补录学生信息并完成网上注册,区教育局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情况审核。

区教育局,市电化教育馆,民办初中


8月30日前

区教育局、各中小学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所有新生(含补录)的注册、审核等工作。

区教育局、各中小学

备注:如调整时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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