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学年秋季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2-16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网站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学年秋季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即将结束,现将学期结束前后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期结束前主要工作

(一)按时保质完成教学任务。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历规定及教学计划推进教学工作,不得提前或推迟考试、放假;要做好学生学业考核和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及时召开家长会并发放学生手册,引导家长强化对子女的教育监护责任意识,为子女安排健康有益的活动;要切实做好学籍异动情况的整理和统计;要及时做好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工作计划,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二)抓好思想与安全教育工作。要加强学生的品德、法制、公民道德教育,切实抓好禁赌、禁毒、反封建迷信、反邪教等教育,防止不良书刊、光盘、网络、网吧、游戏机室等对学生的侵害,提高学生对不良风气的抵抗能力。同时,还要切实做好交通、防火、防寒取暖、防止意外伤害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和防范自救自护能力。

(三)加强学习与服务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推动广州教育事业取得新成果。要进一步落实扶困助学政策,切实关心经济困难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做好防止非正常辍学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的意见》的精神,及时总结“千校扶千校”、“百校扶百校”、“帮扶北部山区镇学校”等帮扶工作经验,做好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努力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四)做好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工作。放假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继续高度重视并严格抓好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就学安全。学校要进行防火、防盗、保密等安全隐患大检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结合实际适当安排教职工假期回校值班。搞好学校的环境清洁卫生,清除卫生死角。加强学校食堂、小卖部和饮用水卫生管理,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同时,要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严格工作纪律,保证信息畅通。

二、假期主要工作

(一)适当组织学生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开展拥军优属、尊老爱幼、尊师重教、扶困助学、读好书、看好电影、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保护环境等活动,但同时要做好安全工作。各学校要面向学生开放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和体育馆等场所,以丰富学生假期生活。严禁中小学组织学生在节假日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方式变相组织学生集体上课。学校不得举办各种奥数班、奥英班及各种形式的辅导班,可适量布置寒假作业,但要注意减轻学生过量的课业负担。

(二)强化学校综合治理。要及时购置和补充教材、图书、文具等物品,对重要的文件、贵重器材、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药品等要严格按规定妥善保管,并加强对校办企业的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避免学校财产损失。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注意做好校园内基建、维修改造等工程的安全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有基建任务的单位,要安排人员负责管理,抓好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三)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前期建设规范化学校工作实际,对应现行的标准化学校标准,利用寒假时间有序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

(四)抓紧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已进入收官阶段,各区、县级市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查遗补漏,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既定目标。

(五)幼儿园要根据本园实际,做好假期工作安排。有留园安排的幼儿园,要确保留园儿童的安全;假期留园收费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寒假时间及下学期开学安排

根据校历规定,2013学年寒假我市中小学均定于2014年1月19日起放假;普通高中定于2014年2月10日起正式上课,初中、小学定于2014年2月17日起正式上课。幼儿园的放假办法参照小学校历执行。

局属普通高中干部和职工于2014年2月8日回校集中,教师于2014年2月9日回校集中;局属初中、小学、幼儿园干部和职工于2014年2月15日回校集中,教师于2014年2月16日回校集中,做好开学的准备工作。其他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回校时间由区、县级市教育局具体安排。

中职学校参照上述意见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工作。




广州市教育局

2013121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王东副市长、陈绍康副秘书长,省教育厅,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

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团市委,

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